政策解讀
柳城政規(guī)〔2023〕3號 《柳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來源: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發(fā)布日期: 2023-05-10

政策解讀

?

為規(guī)范我縣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著物的補償工作,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對《柳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柳城政規(guī)20208號)進行重新修改和完善,現(xiàn)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柳城政規(guī)20208號)2020年6月29日印發(fā)執(zhí)行,為我縣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提供了較好的依據(jù)。隨著物價的變化,原文中某些補償標準已不能適應現(xiàn)階段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需要。2023年1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政辦函〔2023〕6號)、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辦函〔2023〕9號),要求各縣人民政府在2023年5月10日前,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重新公布或更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與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配套實施。因此我縣同步開展《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制定工作。

二、?出臺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政辦函〔2023〕6號)

4、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辦函〔2023〕9號)

三、制定技術路線

我縣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是在充分分析研究我縣歷年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執(zhí)行成果的基礎上,根據(jù)實際調查情況,以盡可能貼近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市場價值為原則,對2023年我縣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進行調整和補充完善。

在制定新標準過程中,我縣曾多次召集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經(jīng)濟華僑管理區(qū),以及縣農業(yè)、林業(yè)、園林、財政、發(fā)改、自然資源等部門舉行座談會,征求意見。

四、主要內容與上一輪標準的對比

主要內容是明確農作物青苗類、果樹、林木、零星園林苗木、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等六種類型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與上一輪標準對比,一是提高了部分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比如果蔗2020年補償標準為6000元/畝,本輪補償標準為11000元/畝,二是調低了部分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比如芭蕉的實際補償標準未掛果由50元/株調整為40元/株、已掛果由100元/株調整為80元/株,合理密植為120株/畝;三是將部分常見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納入補償范圍,如線性工程經(jīng)過林地較多,涉及的杉樹、松樹未列入原補償文件,此次增加杉樹類補償標準,為在征地工作中實際操作提供了便利。

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柳城縣轄區(qū)內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但在本《通知》印發(fā)前項目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已經(jīng)縣政府批準的,該項目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補償標準仍按該方案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執(zhí)行。?


柳城政規(guī)〔2023〕3號 《柳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來源: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  發(fā)布日期: 2023-05-10 18:30    |  作者: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

政策解讀

?

為規(guī)范我縣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著物的補償工作,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對《柳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柳城政規(guī)20208號)進行重新修改和完善,現(xiàn)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柳城政規(guī)20208號)2020年6月29日印發(fā)執(zhí)行,為我縣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提供了較好的依據(jù)。隨著物價的變化,原文中某些補償標準已不能適應現(xiàn)階段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需要。2023年1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政辦函〔2023〕6號)、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辦函〔2023〕9號),要求各縣人民政府在2023年5月10日前,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重新公布或更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與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配套實施。因此我縣同步開展《柳城縣集體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制定工作。

二、?出臺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政辦函〔2023〕6號)

4、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辦函〔2023〕9號)

三、制定技術路線

我縣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是在充分分析研究我縣歷年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執(zhí)行成果的基礎上,根據(jù)實際調查情況,以盡可能貼近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市場價值為原則,對2023年我縣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進行調整和補充完善。

在制定新標準過程中,我縣曾多次召集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經(jīng)濟華僑管理區(qū),以及縣農業(yè)、林業(yè)、園林、財政、發(fā)改、自然資源等部門舉行座談會,征求意見。

四、主要內容與上一輪標準的對比

主要內容是明確農作物青苗類、果樹、林木、零星園林苗木、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等六種類型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與上一輪標準對比,一是提高了部分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比如果蔗2020年補償標準為6000元/畝,本輪補償標準為11000元/畝,二是調低了部分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比如芭蕉的實際補償標準未掛果由50元/株調整為40元/株、已掛果由100元/株調整為80元/株,合理密植為120株/畝;三是將部分常見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納入補償范圍,如線性工程經(jīng)過林地較多,涉及的杉樹、松樹未列入原補償文件,此次增加杉樹類補償標準,為在征地工作中實際操作提供了便利。

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柳城縣轄區(qū)內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但在本《通知》印發(fā)前項目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已經(jīng)縣政府批準的,該項目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補償標準仍按該方案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執(zhí)行。?